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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客跌水池摔癱! 汽車旅館判賠1885萬 2013/1/11

澎湖一位盧先生,4年前到台中一間時尚旅館參加派對,入住頂級套房,結果卻不慎摔進房間附設的大型水池,造成頸椎骨折癱瘓,雖然業者堅稱那是景觀池並不是游泳池,而且盧先生應該是酒後亂跳受傷,但台中地院認為,就算是景觀池卻沒有防跌落設施,判汽車旅館必須賠盧先生1885萬元。

盧姓男子頸部以下全部癱瘓,行動都得靠輪椅,生活起居都仰賴媽媽照料,根本無法獨自生活,意外發生後,男子需要龐大的醫藥費、看護費,向業者求償2800多萬,最後法院判決,汽車旅館賠1885萬。

當事人盧姓男子:「現在就只有一點點力量而已,力量完全沒有。」盧媽媽:「我已經很累了,要照顧他、幫他復健。」

盧媽媽講到哽咽、難過,翻開兒子以前的生活照,四肢健全,但是4年前,到了台中這間汽車旅館參加派對,入住頂級套房,1晚要價1萬1,還標榜有SPA游泳池,男子卻疑似在泳池邊滑倒,摔入水池。

汽車旅館櫃檯人員:「公司內部有什麼原因、運作,我們這邊一概不清楚。」

業者不願回應,但法官審理的時候,旅館堅稱房間內沒有設置游泳池,而是「景觀池」,認為盧姓男子酒後跳水才會受傷,只願賠50萬元,不過法官認為,在場的目擊證人出庭作證,當時男子沒有喝酒,再加上水池周圍沒有任何防護措施,判業者賠1885萬元,案件還可以再上訴。

資料來源:奇摩新聞 網頁連結